1、施工計劃
1.1 基坑分區
根據本工程基坑施工工期要求及開(kāi)挖順序,將大廈地下室基坑支護工程,按施工先后順序劃分為兩個(gè)區
考慮主樓分布特點(diǎn)、基坑形狀及場(chǎng)地施工交通狀況,采用分區拆除的方法,即先施工東區,后施工西區。
基坑設計共設置一道鋼筋混凝土水平內支撐,為桁架支撐體系。
1.2施工工期進(jìn)度計劃
東區拆除計劃約7日歷天,西區拆除計劃約7日歷天,暫定總工期約14日歷天。
2、基坑支撐轉換及拆除工藝流程
2.1拆除工程概況
本工程基坑采用三軸攪拌樁(內插型鋼)+內支撐進(jìn)行支護,下設臨時(shí)立柱樁支頂;止水帷幕采用三軸水泥攪拌樁?;娱_(kāi)挖深度9.35m左右。根據基坑支護設計與地下室施工圖,本工程基坑支護需拆除基坑支護結構的一道鋼筋混凝土水平內支撐。
支護結構拆撐應待東區與西區地下室負二層底板與傳力帶全部施工完成后,再拆除支撐體系。拆除支撐砼設計強度為C30。
2.2拆除支護結構的條件
根據基坑支護設計圖紙的要求,支撐梁換撐采用素砼傳力帶(與底板等強度、等厚度),與底板混凝土整體澆筑,與支護樁頂緊,待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75%后方可拆除水平支撐。另外,拆撐前應提前通知設計人員。
2.3施工準備
2.3.1技術(shù)準備
支撐拆除前,需組織所有拆除人員認真學(xué)習基坑支護圖紙,對所拆除支撐構造熟悉了解,并對拆除支撐過(guò)程中所存在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做書(shū)面交底。
2.3.2場(chǎng)地準備
支撐拆除前,確保拆除支撐部位所有多余材料已轉移,拆除部位的圍護欄桿已拆除,場(chǎng)內物料已清理干凈,并在拆撐部位拉設警戒線(xiàn),無(wú)關(guān)人員嚴禁進(jìn)入拆除現場(chǎng)。
2.3.3機械設備及人員準備
本工程支撐拆除采用機械拆除,按照工作面的安排及工期的需要。
2.4支撐拆除施工
本工程基坑內支撐系統拆除全部采用機械拆除,結構底板及底板與支護樁之間的砼工程施工完畢后,首先采用機械拆除,支撐拆除時(shí),機械直接在結構底板上對支撐進(jìn)行拆除,拆除整體順序為:對稱(chēng)拆除,先拆次梁,然后依次再拆除支撐梁,拆除后及時(shí)將砼碎渣及鋼筋清理用塔吊運至坑外。此外在回收H型鋼樁之前禁止拆除冠梁。拆除時(shí),應安排人員進(jìn)行灑水降塵。支撐拆除范圍應加強安全管理與安全警示工作,防止無(wú)關(guān)人員靠近。
2.4.1支撐結構拆除
支撐拆除時(shí),地下室基礎底板已施工完畢;支護結構拆除時(shí),應先將支撐結構與次梁截斷,然后截斷主梁,釋放因基坑支護變形引起的應力,使支護結構拆除時(shí)處于穩定狀態(tài)。然后按照先次梁后支撐梁的拆除順序由支撐內部向外延伸拆除。
支撐用破碎錘拆出一定的工作面后,人工用氧氣、乙炔將支撐梁內的鋼筋及時(shí)割除,并集中歸堆堆放,用塔吊將清理出的鋼筋吊出基坑,以便進(jìn)行下一步的拆除。
拆除產(chǎn)生的砼碎渣,用裝載機集中歸堆清運至基坑南側,由塔吊運至坑外,然后再由挖機裝車(chē)將砼碎渣外運處理。
2.4.2立柱拆除
地下負二層頂板施工時(shí),立柱穿樓板部位砼暫不澆筑,待立柱拆除后再吊模補澆該部位砼。
3、成品保護措施
3.1支撐拆除時(shí),破碎機械直接在底板或樓板上行走作業(yè),為了避免破碎錘行走時(shí)對混凝土板造成破壞,拆除施工前,詳細規劃機械行走路線(xiàn),在機械行走路線(xiàn)結構板上預先鋪墊腳手板或施工鋼板,避免機械損傷結構混凝土。
3.2基坑支護拆除時(shí),將產(chǎn)用大量的混凝土碎塊,將對出結構的鋼筋造成破壞,施工時(shí),用廢舊模板將剪力墻鋼筋兩側、結構柱四周封閉,并用鐵絲固定作為鋼筋的保護,垃圾清理完成后拆除。
3.3支撐拆除時(shí),所有電梯井、集水坑全部鋪設鋼管、木方、模板,使基坑封閉。
3.4支撐拆除時(shí),拆至立柱根部時(shí)要注意做好對立柱的保護工作,必要時(shí)根部砼采用人工拆除。
4、支撐拆除時(shí)安全施工措施
4.1拆除過(guò)程中要排專(zhuān)人進(jìn)行基坑監測,一旦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施工,請設計、查看排除隱患后,方可進(jìn)行施工。
4.2為防止機械拆除時(shí),破碎的混凝土塊飛濺傷人,支護結構拆除時(shí),要在拆除范圍設警戒線(xiàn),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
4.3拆除時(shí),施工現場(chǎng)設拆除監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進(jìn)入施工機械回轉半徑之內,造成機械傷害。
4.4鋼筋割除、清理時(shí),必須保證施工面無(wú)機械作業(yè);切割部位超過(guò)2m時(shí),必須系安全帶。
4.5切割鋼筋用氧氣瓶、乙炔瓶擺放距離不得小于5m,且必須在安全部門(mén)辦理動(dòng)火證后方可使用。
4.6塔吊吊運廢棄鋼筋、砼時(shí),嚴禁超負荷作業(yè),且必須有專(zhuān)人指揮。
4.7支撐采用機械拆除破碎時(shí),為了防止揚塵,破碎前在拆除部位噴灑適量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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